開票還是不開票是個問題
從 7 月 1 日起,新的增值稅變化在歐盟生效。 這些改革改變了所有跨境銷售的電子商務賣家和市場的增值稅合規概況。 我們希望從發票的角度看到這些變化。 發生了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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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內 B2C 銷售
一站式服務方案對於電子商務是可選的。 如果一家公司註冊了 Union-OSS 計劃,他們不需要為遠程銷售貨物開具發票。 但請記住,沒有發票的銷售稅點是收到錢的日期。 這同樣適用於提供數字服務。 開票規則的簡化也是可選的:公司可以選擇開具發票,那麼就適用OSS號的開票規則——對於一個企業來說,就是國內的規則——也是一種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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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歐盟賣家通過市場進行的社區內 B2C 銷售
從技術上講,出於稅務會計的目的,這個 Marketplace 便利化計劃看起來像一個單一的 B2C 供應現在分為兩個供應:供應商和 Marketplace 之間的 B2B 供應以及 Marketplace 和客戶之間的第二個供應。 這兩個供應僅用於增值稅目的——第一個供應是零稅率,第二個供應是增值稅。 例如,非歐盟賣家通過 OMP 從德國的倉庫進行銷售。 這意味著在月底,賣方需要為從該倉庫進行的所有銷售開具增值稅率為 0% 的增值稅發票。 -
通過 IOSS 註冊的市場進口低價值商品
此用例業務向消費者進口歐盟和非歐盟供應商低於 150 歐元的商品。 這些是從工廠或從歐盟以外的倉庫直接向歐盟客戶進口的產品。 如果 OMP 選擇 Import OSS 方案,這意味著它是結賬時的 OMP,必須對所有 B2C LVG 進口收取和繳納增值稅。如果賣方直接向客戶發貨,則意味著包裹需要附有商業發票,該發票表明:
– 包裹的內在價值(不含增值稅的訂單價值)
– 訂單編號
– 根據 IOSS 計劃徵收增值稅的信息 – 市場促進者模型
賣方還必須將此信息提供給承運公司或報關行以填寫 H7 數據集。
請對 IOSS 號碼保密,不要在發票中公開顯示,只提供給值得信賴的貨運代理或報關行。
商業發票的措辭:
- 立法:歐盟視為經銷商
- 稅收徵收責任方:O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