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
This guide covers how Section 194O operates in practice: scope, registration, reportable activities, exclusions, deadlines and counterpart considerations.
谁必须在印度注册和申报
促成商品销售或服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必须根据第194O条注册为TDS扣缴义务人。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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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运营商(ECO)是指拥有、运营或管理用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数字或电子设施/平台的主体(包括B2B或B2C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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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必须注册取得TAN(Tax Deduction Account Number,预扣税账户号)并与其PAN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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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自2020年10月1日起生效;首次通过表格26Q申报的到期日为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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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适用条件时,ECO必须就向居民卖家(电子商务参与者)支付的款项代扣代缴T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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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指在扣除前支付或记入卖家的毛额(包括佣金、运费、便利费),并以记账或付款孰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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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按季度提交表格26Q(TDS申报)并向卖家出具表格16A(TDS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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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通过TRACES/TDS门户与税务机关(所得税局)对接。
印度的豁免平台运营商
部分运营商无需根据第194O条注册或可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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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销售自身商品或服务的主体(不为第三方卖家提供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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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作为广告、引流或支付网关的平台,且不参与交易撮合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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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存在多个ECO,只有实际向卖家付款的ECO须代扣T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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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商品/电力交易所(适用独立的交易所框架)。
印度不设DAC7式的平台运营商注册
印度没有DAC7风格的注册系统;合规通过国内法下的TDS流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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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须注册取得TAN(如尚未取得),并建立TDS/预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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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AN申请中提供企业识别信息(PAN、地址、法律实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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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应维护内部记录并开展尽职调查,以识别居民卖家并确保正确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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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可依赖卖家提供的PAN/Aadhaar/声明,以进行阈值/测试(例如个人₹5 lakh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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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记录(交易日志、扣缴凭证、证明、往来通信)应予保存(所得税法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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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TDS/TRACES门户以电子方式提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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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未内置自动信息交换机制;重点在于国内税收执法。
印度线上平台需申报的活动类型
活动类型 | 描述 | 示例 | 备注/阈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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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 | 促成有形商品的销售 | 在线市场商品销售 | 受第194O条TDS约束 |
服务销售 | 促成服务(数字或线下) | 咨询、配送、创意服务 | 受第194O条TDS约束 |
住宿/旅行预订 | 促成预订或旅行服务的平台 | 酒店预订、旅行服务 | 按第194O条作为服务处理 |
其他第三方服务 | 通过平台促成的其他服务 | 维修、零工等 | 适用相同TDS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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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就毛额(即扣除佣金/费用之前)按记账或付款孰先代扣T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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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卖家为个人或HUF,且财年累计收款≤₹5,00,000并已提供PAN/Aadhaar,则ECO无需代扣T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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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提供PAN/Aadhaar,则按第206AA条以5%的税率代扣(而非标准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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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0月1日起,第194O条的TDS税率由1%降至0.10%(适用于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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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卖家不适用第194O条代扣;可能适用其他预提规则(例如第195条)。
印度的豁免卖家
根据第194O条,部分卖家无需申报(即不代扣T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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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收款≤ ₹5,00,000的卖家(个人/HUF),且已提供PAN/Aadha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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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卖家(即非印度税收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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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通过平台销售自有商品的卖家(即非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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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仅扮演广告或引流角色、未参与撮合或付款的交易。
印度市场的申报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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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必须在扣缴后次月第7日之前将TDS缴存国库(3月扣缴的,可于3月30/31日或4月30日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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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按季度提交表格26Q(针对非工资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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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6月)→ 截止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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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7–9月)→ 截止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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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10–12月)→ 截止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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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1–3月)→ 截止5月31日
[EZTax;TaxGuru;India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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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向卖家出具表格16A(TDS证明),时间为提交对应26Q之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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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TDS门户提交更正/修订(受门户规则约束)。
罚则/利息:申报迟交每日₹200;迟扣按月1%计息,迟缴按月1.5%计息;未注册TAN可能处以₹10,000罚款。
表格16A到期日
表格16A(TDS证明)须按季度出具:季度 | 覆盖期间 | 表格16A截止日 |
Q1 | 4月–6月 | 8月15日 |
Q2 | 7月–9月 | 11月15日 |
Q3 | 10月–12月 | 2月15日 |
Q4 | 1月–3月 | 5月30日 |
表格26Q到期日
季度 | 覆盖期间 | 表格26Q申报截止 |
Q1 | 4月1日 – 6月30日 | 7月31日 |
Q2 | 7月1日 – 9月30日 | 10月31日 |
Q3 | 10月1日 – 12月31日 | 1月31日 |
Q4 | 1月1日 – 3月31日 | 5月31日 |
未注册或不合规的处罚
未注册或不合规可能导致:- 未取得或错误引用TAN处₹10,000罚款
- 迟扣按月1%计息(或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已扣迟缴按月1.5%计息
- 迟交申报费:每日₹200,直至申报完成(以TDS金额为上限)
但印度确有国际税收协定及信息交换机制(如OECD/FATCA/CRS),可并行适用,但并非特定通过第194O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