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所有电子平台运营商必须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收集商户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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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共享经济报告制度(SERR)

澳大利亚的 **共享经济报告制度(SERR)** 是通过修改 《1953年税务管理法案》(Taxation Administration Act 1953) 引入的,并与经合组织(OECD)数字平台报告规则模型保持一致。该制度要求 **电子分销平台(EDP)** 报告与澳大利亚相关的卖方交易。 该制度自 2023年7月1日 起生效(最初仅适用于网约车和短期住宿),并于 2024年7月1日 扩展至所有其他可报告服务。 截至2025年10月,欧盟尚未正式承认其与DAC7等效,但由于其与OECD对齐,因此可通过双边协定进行国际数据交换。 本指南涵盖适用范围、注册要求、报告活动、豁免条款、截止日期及合作司法管辖区。

总体概述

SERR针对**共享经济和零工经济中的电子分销平台(EDP)**,以确保卖方正确申报其所得税、商品及服务税(GST)及其他税务义务。 该制度适用于澳大利亚居民和非居民平台及卖方,只要交易被认为**“与澳大利亚有关”**(例如在澳大利亚提供服务、由澳大利亚居民提供或由非居民向澳大利亚消费者提供)。 该制度于 2023年7月1日 启动,适用于网约车和短期住宿;并于 2024年7月1日 扩展至其他服务。 报告为每半年一次,需以 XML 格式 提交。 不遵守规定的罚款非常高,尤其针对 全球重大实体(SGE)(全球收入 ≥ 10亿澳元)。 与GST相关的部分适用单独的门槛(例如非居民卖方注册门槛为75,000澳元),但这不影响SERR报告义务。

谁必须注册并报告?

任何**电子分销平台(EDP)运营商**(无论是否澳大利亚居民),只要连接买家和卖家并促成**“与澳大利亚有关”的可报告交易**,都必须注册并报告。 报告制度为每半年一次。 首批报告(扩展范围内,超出网约车和住宿)需于 2025年1月31日 提交,涵盖 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期间。 平台应通过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在线服务系统(企业账户或非居民账户)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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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 EDP必须以电子方式(网站、应用或门户)运营,促进卖家向买家提供服务。
  • 运营商的居住地无关紧要;非居民EDP如交易与澳大利亚有关,也必须报告。
  • “对价”包括与交易相关的任何付款、小费、佣金或信用额。
  • 所有卖家在发生任何可报告活动后均须报告(无最低门槛,例如1澳元)。
  • EDP必须每半年通过ATO门户以XML格式(SETP XML Schema)提交报告。

澳大利亚的豁免平台运营商

尽管SERR范围广泛,但部分平台或运营商被豁免或部分豁免:

  • 仅限于发布或广告的纯信息平台(不处理交易)不属于EDP。
  • 仅提供支付处理(不参与交易供应)的平台不属于EDP。
  • 卖方无法盈利的平台(例如免费列表)被豁免。
  • 平台可根据立法文件(如 LI 2025/5)申请低风险交易的豁免,并需在报告截止日前通知ATO。
  • 在多层平台链中,离卖方最近的EDP(即进行付款的)负有报告责任;上游平台可在满足条件时通知并申请豁免。

澳大利亚平台运营商的DAC7注册

SERR并未完全按照DAC7注册模式执行,但两者存在相似之处:

  • 注册通过 ATO企业在线服务(若拥有ABN)或 非居民在线服务(使用ATO参考号 ARN)完成。
  • 需提供ABN(或外国TIN)、平台名称和地址;如由中介提交报告,则需授权。
  • EDP可依赖关联运营商或中介进行申报。
  • 报告必须使用有效的SETP XML Schema,并符合规定的格式和结构。
  • EDP须保存所有数据和支持文件(如交易日志、卖方对应记录)至少5年
  • 提交后,数据可在现有的双边或税收信息交换协议框架下(经主管机构批准)进行国际交换。

澳大利亚须报告的活动类型

活动类型描述示例门槛 / 说明
网约车 / 出租车服务通过EDP提供人员运输服务。Uber、DiDi。无门槛;所有交易须报告。
短期住宿出租住宅或商业空间。Airbnb、短租平台。无门槛;须提供物业地址及出租天数。
资产租赁出租动产或设备。汽车租赁、设备租赁、共享办公。无门槛;部分情况可豁免(如≥50项资产)。
服务 / 数字服务基于任务的自由职业或数字类服务。Airtasker、应用订阅、流媒体平台。无门槛;商品销售不在范围内。

附加规则:

  • EDP须在报告期内按卖方汇总交易数据。
  • 必填字段包括卖方法定名称、联系方式、ABN或外国TIN、账户信息、交易总额(毛额/净额、GST)、交易次数。
  • 住宿/资产类交易须提供物业或资产地址及出租天数。
  • 交易须“与澳大利亚有关”(如:服务在澳大利亚提供、卖方或买方在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豁免卖方

某些卖方或交易根据法律规定被豁免SERR报告义务:

  • 政府机构或公共部门。
  • 在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
  • “大型供应商”:通过平台供应总额 ≥ 100万澳元(含GST)的卖方。
  • “大型不动产供应商”:例如12个月内同一物业 ≥ 2000次交易。
  • 集团内部交易(如薪资)已受其他报告制度约束的。
  • 与澳大利亚无关的交易(如外国卖方向外国客户提供服务)。
  • 纯粹的商品或不动产销售(所有权转移)及金融服务。

须报告的信息

EDP需报告以下内容:
  • 平台信息: 名称、地址、ABN/TIN。
  • 卖方身份: 法定名称、出生日期(个人)、主要地址、ABN或外国TIN、银行账户信息、税务居住地。
  • 交易数据: 支付/入账总额(毛额/净额,含GST)、交易数量、扣除的费用/佣金;每半年汇总。
  • 住宿/资产信息: 物业/资产地址及出租天数(如适用);须在报告截止日前向每位卖方提供摘要。
报告需采用XML格式提交,并符合ATO技术规范。

澳大利亚报告截止日期

报告为**每半年一次**:
  • 7月1日至12月31日:须在次年1月31日前提交。
  • 1月1日至6月30日: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提交。
  • 首次报告:
  • 网约车/住宿(2023–24年):已提交(例如2024年8月为首期)。
  • 扩展范围(2024年7月至12月):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
  • 提交方式: 通过ATO在线服务以XML格式电子提交(文件大小符合规范);非居民使用专用门户。
  • 尽职调查截止: 卖方验证须在报告期结束前完成。
  • 国际数据交换: 数据可通过OECD或双边协定共享;但SERR暂无官方合作名单。

处罚规定

  • 未按时报告 / 迟交: SGE最高罚款825,000澳元(随延迟天数递增:28天=165,000澳元;超过112天=825,000澳元)。非SGE适用较低罚款标准。
  • 虚假或错误报告: 除非能证明尽职调查,否则将被处以行政罚款。
  • 合规建议: 提前提交、核对数据、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设置XML申报格式。
21 10 月, 2024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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