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数字服务

本指南仅涵盖数字服务的税收。 如果您销售商品,则本指南不适用。

 

增值税标准税率

自2021年1月起,非居民数字企业向塔吉克斯坦客户提供的跨境电子服务按1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塔吉克斯坦 2023 年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15%。

 

门槛

外国人登记申请不迟于提供电子服务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提交给授权的国家机构,即从第一次交易的那一刻起,不考虑门槛。

 

电子服务清单

电子服务包括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包括互联网信息通信网络)自动使用信息技术提供的服务。

例如,此类服务包括:

  • 在投注站投注互动机会游戏;
  • 提供对信息和通信网络的访问,并为用户提供更改它们的机会;
  • 存储和处理信息,前提是提供该信息的人可以通过信息和通信网络访问该信息;
  • 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放置提供实时计算能力;
  • 提供域名、托管服务;
  • 为信息系统、互联网网站的管理提供服务;

完整清单可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193(5) 条中找到。

 

证据

如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供应商有义务提交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 买方居住地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 开立账户、供买方用于支付服务费用的信贷机构或其他组织,或买方支付服务费用的电子货币运营商的所在地位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 购买服务时使用的买方网络(IP)地址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注册;
  • 用于购买或支付服务的电话号码的国际国家代码分配给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992)。

 

注册程序

在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请求进行注册。 注册确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在考虑申请期间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文件。

 

税务代表

指定代表不是注册的先决条件。

 

增值税申报及缴纳

外国人(税务代理人)必须通过个人账户以国家授权机构制定的电子形式提交纳税申报表。

纳税期为一个日历季度。 纳税申报表、文件(信息)和其他信息必须在截止申报期的次月 10 日之前提交。

税款在报税期间缴纳。

纳税人个人账户不可用期间,不迟于通过电讯渠道缴纳之日进行纳税申报。

 

制裁

不缴纳税款和不提交税务报告会导致塔吉克斯坦行政立法规定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