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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包装的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立陶宛共和国《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管理法》自2003年生效,并于2023年前多次修订和补充。所有涉及包装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主体,均须遵守有关包装及包装废弃物妥善处置的法规。谁必须在立陶宛登记包装EPR
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均需履行EPR义务:- 制造或进口包装商品
- 将包装产品投放至立陶宛市场
- 在网上直接向立陶宛终端用户销售产品(含境外销售者)
- 首次在立陶宛引入包装
计划涵盖内容
投放至立陶宛市场的包装,即指用于销售产品的所有包装材料。 根据《包装法》,包装可由以下材料构成:- 塑料
- 纸张和纸板
- 金属
- 木材
- 纺织品
- 玻璃
- 复合袋
门槛
生产者须记录所有成品的包装情况,不论包装体积大小。EPR登记门槛为0.5吨包装材料。向立陶宛境内提供超过0.5吨包装的生产者和进口商,需缴纳包装废弃物环保税。立陶宛EPR(包装)注册流程
- 在环境保护署(Aplinkos apsaugos agentūra)注册为包装生产者
- 加入获授权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如Žaliasis taškas或Gamtos ateitis
- 申报投放市场的包装数量及材料
- 依据包装体积及可回收性缴纳生态贡献金
- 通过AIVIKS系统提交年度包装报告
授权代表
在立陶宛,境外包装供应商无需指定本地代表,可自主履行相应责任。报告截止日期
产品或包装登记可按日、月或季度进行,必须在每日历月底后5个工作日内记录当月废弃物数量。 可循环包装押金制度管理员须于每年2月20日前,将可循环包装责任相关信息以电子方式提交环境保护署。谁承担责任?
所有制造商和零售商均须遵守立陶宛《包装法》规定,该法适用于所有向立陶宛分销包装材料的主体:- 制造商
- 包装生产者
- 进口商
- 中介
- 销售者
- 废弃物处理者
各方职责
- 生产者:注册、申报并资助废弃物管理
- 生产者责任组织:组织并核实包装废弃物的收集回收
- 零售商:与合规的生产者合作
- 政府部门:监督系统运行并确保法规执行
立陶宛电气电子设备(EEE)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根据2018年8月15日《关于批准电气电子设备及其废弃物处理规则的决议》第8条,电气电子设备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组织废弃电气电子设备的收集、运输和回收处理。谁必须在立陶宛登记EEE EPR
立陶宛EEE EPR适用于:- 电气电子设备生产商
- 进口商和分销商
- 在线销售商和远程销售商
计划涵盖内容
立陶宛EPR涵盖的EEE类别包括:- 大型家用电器(如冰箱、炉灶)
- 小型家用电器(如电水壶、烤面包机)
- 信息技术和电信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手机)
- 消费电子产品(如电视、收音机)
- 照明设备(如灯泡、LED灯)
- 电动工具、玩具、医疗设备及监测/控制仪器
门槛
没有门槛限制:每个生产商在向立陶宛市场投放电气电子设备前均须完成登记。立陶宛EPR登记流程
- 生产商向立陶宛环境部区域环境保护局在线或书面提交《生产商/进口商登记申请》
- 在申请表第三部分声明自主管理废弃物的生产商,须随申请一并提交证明废弃物管理资金来源的文件
- 为立陶宛市场供货的境外实体,须在登记时申报当年预计投放市场的EEE数量
授权代表
设在境外的EEE生产企业可书面授权立陶宛境内的经营者,代表其承担废弃电气电子设备管理相关义务。报告截止日期
应在上一年度结束后50日内,通过统一的产品、包装与废弃物信息系统(GPAIS)向环境保护署(EPA)提交报表。谁承担责任?
责任分担如下:- 生产商/进口商:主要法律义务
- 授权代表:境外公司必需
- 生产者责任组织(PROs):具体收集与回收
- 零售商:须确保其供应商已登记
- EPA及环境部:监督执行和政策制定
各方职责
- 生产商:登记、申报、缴费并保留文档
- 授权代表:法律上代表境外企业
- PROs:回收、处理EEE废弃物并编制国家统计
- 零售商:可能需承担旧设备回收责任
- 政府:制定法规、开展检查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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