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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包装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爱沙尼亚通过《包装法》(Pakendiseadus)转化了欧盟包装指令,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并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作了最新修订。该制度(通常称为 EPR 爱沙尼亚)要求所有“包装经营者”对包装废弃物的收集、回收和审计提供资金支持。监督工作由气候部、爱沙尼亚环境局(Keskkonnaamet)及由爱沙尼亚环境署(Keskkonnaagentuur)管理的包装注册系统共同负责。谁必须注册爱沙尼亚包装 EPR
- 首次将包装商品投放到市场的爱沙尼亚生产商/包装商
- 从国外进口或分销包装商品的进口商或分销商
- 无爱沙尼亚实体的跨境远程销售公司(须通过授权代表,详见第 10² 条)
包装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所有销售包装、组合包装和运输包装,包括:- 纸张和纸板
- 塑料(包括 PET、HDPE、薄膜)
- 玻璃
- 金属(钢、铝)
- 木材
- 复合材料
门槛要求
没有注册或申报豁免,但有两项简化规则:- ≤ 20 吨/年 → 可提交年度报告,无需昂贵的外部审计。
- 微型企业(< 10 名员工且年营业额 ≤ 200 万欧元)仍需注册,但一般无需审计。
爱沙尼亚 EPR 注册程序
- 通过爱沙尼亚 e-ID 或 Smart-ID 开通包装注册账户(pakis.envir.ee)
- 选择并签约回收组织(PRO),如 Eesti Pakendiringlus、Eesti Taaskasutusorganisatsioon (ETO)、Ragn-Sells 等
- 提交年度预估数量并支付会员费用
- 保存重量记录和原始文件至少 7 年(《包装法》第 24 条)
- 由 PRO 上传数据,注册处核发 EPR 编号,供平台/市场方要求使用
授权代表
将包装商品直接销售给爱沙尼亚消费者的外国企业,必须在爱沙尼亚境内指定授权代表(volitatud esindaja),负责注册、申报和费用支付,授权文件需在包装注册处备案。报告截止日期
- 年度报告:上一年度包装数量须在每年 9 月 1 日前提交给包装注册处及 PRO
- 临时报告:多数 PRO 合同要求季度或月度重量申报,时间表在会员协议中约定
谁承担责任?
- 爱沙尼亚生产商/包装商:从产品首次投放市场起承担全部责任
- 进口商/分销商:在清关时承担全部责任,除非上游已获得许可
- 跨境远程销售商:通过授权代表承担责任,面向爱沙尼亚消费者的直销适用
- 生产者责任组织(如 Eesti Pakendiringlus):负责收集、回收及数据传输
- Keskkonnaamet / 包装注册处:监督执行和登记职能,包括审计和罚款
各方责任
- 生产商/进口商:加入 PRO,缴纳生态费,提交准确数据,保存 7 年,如年包装量 > 20 吨则需委托审计
- 授权代表:持有本地授权,签署 PRO 合同,提交报告及费用,接收官方通知
- PRO:实现材料回收目标,运营全国收集点,审核成员数据并上报合规信息
- Keskkonnaamet / 环境署:维护生产者注册、执行检查,对违规企业罚款最高可达 40 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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